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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喂藥事件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和監管缺失。這類事件的發生,往往與幼兒園管理層的疏忽大意有關。在日常運營中,一些幼兒園可能未能建立嚴格的藥品管理制度,導致藥品的存放、使用等環節存在安全隱患。例如,藥品可能未分類存放,容易混淆;或者藥品的領取、使用記錄不完整,無法追溯。
喂藥的目的應該就是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幼兒園收入 西安市 *** 的通報中,明確指出了園方給幼兒喂病毒靈的原因——“據涉事幼兒園負責人交代,因了解到鹽酸嗎啉胍片ABOB,別名“病毒靈”可以預防感冒、增強抵抗力,為提高出勤率,因此給部分班級的幼兒服用?!?這與許多記者調查后得到的說法相同。
為了防止小朋友感冒,當然幼兒園絕不是為了小孩子的健康而是因為,如果小朋友因感冒導致不去上課的話,三天就要退伙食費,在超過一定時間,就要退“托管費” 幼兒園為了不讓這部分收入 損失,就給吃藥。其實喂藥的目的應該就是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幼兒園收入。這主要是由于民辦幼兒園激烈的競爭所致。
現在查明自2008年11月到2013年10月該幼兒園冒用其他醫療機構的名稱,從四家醫療批發零售的企業先后分10次購進鹽酸嗎啉胍片54600片,給幼兒服用的時間是每年春秋兩季換季時,小班的孩子每次半片或一片,將藥片溶進白開水,每天一次,連服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