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煤礦拿著3千的工資干著好幾樣活是合理的。根據中國勞動法,雇主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多項工作,只要不超過法定工時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煤礦工作通常需要進行多種工作,如挖掘、運輸、維護等。因此,煤礦工人拿著3千的工資干著好幾樣活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基本工資外,一些特殊崗位,例如保衛科和門崗,以及洗煤廠等崗位,其收入可能還會更高一些。這些額外收入主要是由崗位的特殊性和責任所決定的。對于那些希望不直接下礦,但又希望獲得較為穩定收入的求職者來說,地面崗位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煤礦工人確實需要承受較大的身體和工作壓力,而且工作環境相對危險。因此,7000到10000元的收入對于這類工作來說是合理的。當然,這個薪資水平也會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現和崗位職責有所不同。綜合采煤和綜掘工作是煤礦行業中的重要崗位,工作內容包括采煤、運輸、設備維護等環節。
綜上所述,如果男朋友的父親在焦作從事煤礦工作,并且能夠拿到七八千元的月薪,那么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當然,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更多的信息進行判斷,比如工作的具體崗位、所在企業的規模和發展狀況等。因此,我們不能單純地懷疑男朋友的話,而應該多方面了解情況。
一般情況下,煤礦不能因為個人不交養老保險而不給開支。工資支付與養老保險繳納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工資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應得的報酬,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煤礦就應當支付工資。
一般情況下,煤礦不能因員工不交養老保險就讓員工自退或不給開支。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勞動法》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不能以員工不交養老保險為由對員工作出不合理的處理。
一般情況下,煤礦不能因為員工個人不交養老保險而辭退員工。根據法律規定,在員工不交社保的情形下公司通常不能將其辭退。不過,如果是員工自己不愿意交社保,煤礦應讓員工寫自愿不交社保的聲明,這樣煤礦對員工的該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煤礦未按時足額為你父親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是違法的,侵害了你父親合法權益,應予補繳。有權要求煤礦為你父親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你這種形式屬于一次性買斷工齡 煤礦如果沒有給你上養老保險 可以要求對方補齊你在煤礦工作時間內的養老金。
1、不合法,扣工資屬于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行為,需要用人單位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才可以,并且規章制度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適用:要經職工討論。公示或者告知職工。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有關員工扣工資的規定符合這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制定是不違法的。
2、不合法。煤礦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與工人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等,但具體金額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罰款金額,煤礦企業單方面對工人進行罰款是不合法的。
3、煤礦對工人罰款如果是違反了相關管理規定,適度的罰款是允許的,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4、煤礦對工人罰款目前是暫時沒有確切國家規定的,但是單位無權對職工進行罰款。
1、(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2、勞動法沒有每周至少休息兩天的規定,只要用人單位沒違反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工作時間就不違法,當然加班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計發加班工資。勞動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這些假日如遇周末則不補假。此外,根據《勞動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煤礦工人還享有帶薪年休假。具體規定如下: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有年休假,休假天數如下:1-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